湖北工建首届“十大突出贡献人物”评选通知

发表时间:2017-08-01 17:50







各单位、各部门:


为庆祝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向党的十九大献礼,以优异成绩迎接集团成立65周年,在新时期,传承102红色基因,弘扬“五种精神”、倡导“六种意识”,激情再创业,激发集团全体职工务实重行、担当有为的工作热情,选树先进,打造楷模,为实现集团“十三五”战略目标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经集团公司党委办公会研究,决定在集团范围内组织开展首届“十大突出贡献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推荐。


 


附件:湖北工建集团首届“十大突出贡献人物”评选方案


 




                   中共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7年7月31日


 


 



附件:


湖北工建集团首届“十大突出贡献人物”评选活动方案


 


一、突出贡献人物的定义


本次活动中,对“突出贡献人物”的定义是:人物事件发生在集团“十二五”以来,或者人物引起集团和社会广泛关注。突出贡献人物须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特点: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理想坚定、勤于学习、创新实践、勇于开拓,是广大职工学习的楷模。

爱岗敬业,务实重行,担当有为,在本岗位具有杰出贡献或重大表现,属集团公司或省部级及以上重大成果主要贡献者。

在推动集团改革改制、结构转型、市场拓展、资质升级、技术进步、文化传承、品牌发展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取得了明显效果;具有集团公司及省部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集团公司倡导的方向、价值观取向,体现了“五种精神”,彰显了“六种意识”。

“突出贡献人物”的评选,要与正在开展的“学习廖俊波同志,寻找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相结合,与集团现有的劳模、先进个人等各类评选并行。

2017年举行第一届,以后每三年举行一次。

二、组织领导


成立湖北工建“十大突出贡献人物”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和评审等工作。

组长:刘光辉

副组长:胡丹、杨胜伟、鲁丰星

组员:郭迪明、徐洪、潘立宏、文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群工作部、组织人事部(改革发展部)、综合办公室、安全质量部、工程技术部、财务管理部、商务管理部、市场营销部、风险控制部、法务合约部、审计监察部、资产投资部、基础设施部、科技产业部、安装事业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由党群工作部负责人向延昆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人事部部长赵强、综合办公室主任钟素英任副主任。


三、表彰范围


集团范围内“十二五”以来在职在岗的一线职工、技术人员、机关管理人员均可按规定条件推荐、自荐。企业领导人员从严控制。

四、表彰名额


1.授予“十大突出贡献人物”称号,10人;

2.颁发“十大突出贡献人物”提名奖,10人。


其中,项目一线职工各6人,专业技术人员各2人,机关管理人员各2人。且担任集团中层领导干部及以上职务的比例不超过10%。


五、评选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务实重行,担当有为,是“五种精神”、“六种意识”的跟随者、践行者、传承者,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具体推荐条件如下:


1.项目一线职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集团公司、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省部级以上政府颁发的先进个人、先进生产者、劳模等;


(2)在同行业技能比赛中排名前列者;


(3)在质量进步、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创优创效、环境保护方面建言献策,并应用于实际生产成效突出者;


(4)在生产(工作)实践中自主创新的先进操作法、先进工艺技术得到推广运用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者;


(5)坚守项目一线岗位,数十年如一日,为集团文化传承、区域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


(6)在其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者。


2.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科研成果获集团公司、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省部级以上奖励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效益明显,专业论文有重大理论突破并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在同学科引起良好反响者;


(2)在技术研发、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中做出重要贡献,所取得的技术或研发的工艺填补省内或市内空白者;


(3)在其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者。


3.机关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为做大做强企业发挥关键作用和做出重大贡献者;


(2)在企业改革改制、资质升级、生产经营、项目管理、品牌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效者;


(3)在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品牌建设方面做出贡献者;


(4)担任本岗位期间,所在单位无安全生产人员伤亡重大事故,无环保污染事故等;


(5)在其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者。


若被推荐人员在任职期间,其任职的公司或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重大亏损、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个人存在计划生育、廉政廉洁、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问题,实现一票否决,不予参评。

六、推荐材料


(一)《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十大突出贡献人物”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纸质版一式3份,加盖各(推荐)单位党委公章,报工作小组办公室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gh@hbgj.com。


(二)被推荐人员身份证、获奖证书、成果资料等复印件。如有音像材料可一并附上。


七、评选程序


       整个评选工作,采取党委(党总支)领导、工会推荐、个人自荐、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为竞争性评选。各级工会要积极组织本单位广大职工群众参与,积极推荐、自荐。


1.推荐、自荐。集团各单位工会、集团公司工会根据评选条件,择优甄选被推荐人员,并对其条件进行审查后,提出推荐意见,报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审核,公示后,填写《推荐表》,于9月15日前提交工作小组办公室。其中,集团公司工会的推荐人选仅限于集团公司总部。各单位务必按照“覆盖面广、应报尽报”原则予以推荐。


自荐人员,需向所在单位工会进行申报,由所在单位工会提出推荐意见,填写《推荐表》,报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审核,并公示后,于9月15日前提交工作小组办公室。


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8029396;联系人:向延昆;邮箱:gh@hbgj.com。


2.复核。由工作小组办公室对推荐、自荐人选进行审查,并组织复核。


3.初评。复核结果提交领导小组评审,确定20名候选人名单。


4.公示。候选人员名单于10月中旬通过集团微信公众号、办公平台、工建报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5.异议处理。公示期满后,对于有异议的,由工作小组进一步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领导小组讨论。对于确有重大问题的人选,不予推荐,并按程序重新推荐、复核、公示。


6.结果确定。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人选,作为最终结果。


八、评选要求


(一)“十大突出贡献人物”评选推荐范围广,包含集团公司总部、各二级单位以及国内外各项目部,各有关方面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安排专班负责,选派专人与工作小组办公室对接,确保评选活动的参与面和影响面。


(二)在推荐(自荐)候选人的工作中,要坚持择优原则,所推荐(自荐)的人选应是本单位、本系统成绩最优秀、贡献最突出、职工中最具影响力的代表人物。


(三)评选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坚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把关。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要经本单位党委(党总支)办公会充分讨论,并进行投票,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方能推荐。被推荐人选的事迹和评选结果要在群众中公布。


(四)所有推荐人选必须按现任职务如实上报,身兼多项职务的均要如实填写,不能遗漏。隐瞒职务上报的视为弄虚作假,取消参加本次评选资格。


九、表彰奖励


1.对于授予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十大突出贡献人物”称号的,颁发证书,享受一次性专项津贴10000元;对于授予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十大突出贡献人物”提名奖的,颁发证书,享受一次性专项津贴3000元。津贴发放到个人,相关单位、部门不得截留或挪做它用。


2.在工建报、湖北工建杂志、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宣传先进事迹;


3.优先推荐参评省部级以上荣誉,获批后享受相应待遇;


4.优先安排参加集团组织的考察学习活动;


5.有计划地组织短期疗养、体检、慰问探望等活动;


6.举行颁奖大会,与年度职工联谊会套开。





 

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十大突出贡献人物”

 

 

 

 

 

 

推荐单位:                           

被推荐人姓名:                        

填写日期:                     

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制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正面免冠彩色近照(2寸)

民    族


学  历


政治面貌


籍贯


所学专业


职称


工作单位


单位职工

人数


担任职务


联系电话


进入集团工作的时间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推荐方式

组织推荐(   )   个人自荐(    )(在选项中打√)

家庭住址


何 时 何 地 受

过 何 种 奖 励


  简   历


主要先进事迹及突出贡献(1500-2000字)


党委(党总支)办公会评议意见

会议时间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表决结果


会议决议


是否公示


推荐单位所在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本表填写一式三份,同时将电子表发至邮箱gh@hbgj.com。

 

关于印发《湖北工建集团首届“十大突出贡献人物”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