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湖北联投“人才强企”战略,落实工程建设板块改革转型专项治理和人力资源更新十条工作要求,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发管理人才工作活力,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产生4名湖北工建集团本部中层管理人员及2名下属二级单位经理层人员。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市场化选聘相结合。
(二)坚持民主公开与竞争择优相结合。
(三)坚持注重实绩与群众公认相结合。
(四)坚持综合考评与组织考察相结合。
(五)坚持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主要职责及职数
本次招聘的岗位职数为6名,均面向湖北联投外部公开招聘。详见下表:
三、任职资格
(一)基本资格
符合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及无违规违纪等影响任用的情况,具体包含以下五个方面: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3.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感觉敏锐,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持续推进企业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不断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正确处理当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工作业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恪守职业道德,重视家风家教,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谨慎用权,公私分明,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二)岗位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近三年绩效考核结果均不低于胜任或相当等次;
3.中层正职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含),中层副职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含),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5岁。
对于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工作经历等相关条件可适当放宽。各个岗位的具体任职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和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评、背景调查、党委会审议、任前公示及聘任管理等工作程序推进。
(一)发布公告和报名
湖北工建通过企业官网、微信公众号、招聘网站等多个渠道发布公开招聘岗位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直接向湖北工建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报名。
报名方式:
1.移动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湖北工建社会招聘门户,选择岗位并在线投递。
2.PC端:点击链接https://hblt9.zhiye.com/campus,通过社会招聘门户完成职位投递。
(二)资格审查
湖北工建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通过报名材料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综合考评流程。
综合考评
综合考评包括履历分析、能力测评和综合评分三个环节。
1.履历分析:综合评价报名者的学历、工作经历、担任管理职务年限、职称或证书、荣誉奖励等情况。
2.能力测评:主要包括笔试、面试及职业性格测评等内容;职业性格测试和心理测评,以在线测评方式开展,作为招聘结果的参考。
3.综合评分:结合履历分析、能力测评和近三年历史业绩,按不同权重进行综合打分。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考评结果,原则上按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应聘人数较少且岗位匹配度高的岗位,可以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经全面综合分析,候选人与岗位匹配度低,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可不强制产生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
主要通过第三方背景调查方式进行,全面考察其过往工作业绩、工作表现、征信情况、学历学位认证、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
(六)党委会审议
湖北工建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根据综合考评和背景调查情况,撰写公开招聘工作报告,提请湖北工建党委会审议,集体讨论决定任职人选。
(七)公示
湖北工建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对拟聘任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期满后,成功上岗的集团总部中层管理人员签订《任职承诺书》《年度岗位目标责任书》《任期岗位目标责任书》;二级单位经理层成员签订《聘任协议》《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试用期不得低于一年,试用期满后,履行考核转正程序。
退出管理
总部中层管理人员出现以下情形的应退出岗位:
1.理想信念动摇、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的;
2.不担当不作为、履职尽责不力、年度或者任期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为“不胜任”的;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比较突出的,不严格遵守廉洁从业有关规定和廉洁自律规范的;
4.个人品行不端、家风家教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的。
二级单位经理层成员任期内出现以下情形的,应即时退出并解除聘任协议:
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完成底线,或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主要指标未达到完成底线的;
2.累计两年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3.年度履职尽责考核不胜任或任期内累计两次基本胜任;
4.任期考核末等的;
5.试用期考核不合格;
6.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的;
7.违法犯罪,受到治安拘留或者刑事处罚的;
8.违反党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
9.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
10.因年龄、健康、任职回避、个人辞职、较长时间离岗以及工作需要等原因需进行职务调整的;
11.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的;
12.协议约定的其他退出情形。
六、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经调查属实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若报名者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所有成绩并追究相关责任。